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资料网 » 法律法规 »

关于印发马鞍山市资源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时间:2024-07-07 13:27:41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8439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关于印发马鞍山市资源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安徽省马鞍山市地税局


关于印发马鞍山市资源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03年第7号》



马地税〔2003〕67号


当涂县地方税务局,市区各分局(局):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市资源税征收管理,市局经过广泛调查和深入的讨论,制定了《马鞍山市资源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
资源税税目税额明细表


马鞍山市资源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资源税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代扣代缴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 凡开采资源税应税矿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义务人)。
第三条 凡收购资源税未税矿产品的独立矿山、联合企业以及其他单位(包括个体户)为资源税代扣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扣缴义务人)。如从事建安工程、公路施工、水利工程、混凝土搅拌、水泥生产、装饰等行业的企业单位和个体户。

第二章 征税范围和适用税额

第四条 资源税的税目税额,依照本办法所附《资源税税目税额明细表》执行。马钢矿山的铁矿石和其他未例举的应税矿产品税目税额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 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缴的适用范围是:收购的除原油、天然气、煤炭以外的资源税未税矿产品,如铁矿石、硫矿石、白云石、耐火粘土、大理石、花岗石、石灰石、石膏、砂、石、粘土、金矿等。
第六条 本办法所称“未税矿产品”是指资源税纳税人在销售其矿产品时不能向扣缴义务人提供“资源税管理证明”的矿产品。

第三章 税务管理

第七条 “资源税管理证明”是证明销售的矿产品已缴纳资源税或已向当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的有效凭证。“资源税管理证明”分为甲、乙两种证明,适用于不同的纳税人,由主管税务机关开具,并实行资源税管理证明与纳税凭证双向登记管理。
资源税管理甲种证明适用于年销售应税矿产品的数量在50万(吨、立方米或其他课税计量单位)以上,有专业财务人员、帐簿设置齐全,能够准确核算应税矿产品的销售数量,销售矿产品开具销售发票,依法按期足额申报缴纳资源税的纳税人,是一次开具在一定期限内多次使用有效的证明。
资源税管理乙种证明适用于个体、小型采矿销售企业等零散资源税纳税人,是根据销售数量多次开具一次使用有效的证明。
“资源税管理证明”可以跨省、区、市使用,“资源税管理证明”须与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副本一同使用,主管税务机关应建立资源税管理证明台帐。
第八条 纳税人在销售其矿产品时,应当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资源税管理证明”,作为销售矿产品已申报纳税免予扣缴税款的依据。凡销售方(纳税人)不能提供“资源税管理甲种证明”或超出“资源税管理乙种证明”注明的销售数量部分,一律视同未税矿产品,由扣缴义务人依法代扣代缴资源税

第四章 税款征收

第九条 资源税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资源税的课税数量:
(一)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
(二)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三)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额=收购未税矿产品数量×适用单位税额
第十条 收购未税铁矿石进行磁选的,凡原矿数量能够反映的,以原矿数量作为课税数量,不能准确反映原矿数量的,可将其铁精矿按选矿比折算成原矿数量作为课税数量。
第十一条 纳税人应纳税款、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应于次月十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第十二条 扣缴义务人应设置代扣代缴税款帐簿,序时登记资源税代扣代缴税款情况。纳税人要求开具代扣代缴税款凭证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开具。
第十三条 为加强资源税的征收管理,对财务制度健全的单位和个人实行查帐征收,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35条、第37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下列方法核定其应纳税额。对帐证不全不能如实反映已扣未缴资源税情况的扣缴义务人,主管税务机关也可按下列方法核定其应扣税额。
(一)对开采或生产铁矿石的纳税人,可按下列方法核定其精矿粉月产量:
单台球磨机 0.8m×1.2m1.2m×1.2m 1.5m×1.8m1.5m×2m 1.2m×2.2m1.2m×2.4m 1.2m×2.6m1.2m×2.8m 1.5m×3m 1.5m×5.7m
精矿粉月产量 100吨 400吨 500吨 600吨 800吨 1000吨
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上表列举的标准计算出精矿粉的月产量后,再按3比1的选矿比折算成原矿数量计算应纳税额。
对采用其他设备开采或生产铁矿石的纳税人,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核定应纳税额。
(二)建筑用砂、石按建筑物分类和建筑面积定额计算
1、砖混结构:0.8元/平方米;
2、半框架结构(砖混与框架混合):1元/平方米
3、全框架结构:1.2元/平方米。
4、如不能提供建筑面积的,按预收工程款或工程形象进度的1‰计算。
(三)水泥生产企业,按生产每吨水泥所需消耗的石灰石和粘土及其他资源两大类定额计算:
1、石灰石:2元/吨水泥
2、粘土及其他耗用资源:0.2元/吨水泥
(四)使用未税矿产品的水利工程、公路施工按预收工程款或工程形象进度计算:
1、水利工程按预收工程款或工程形象进度的0.7‰计算;
2、公路施工按预收工程款或工程形象进度的1.2‰计算。
(五)各类混凝土搅拌站按以下公式计算:(系数1.833为:每立方米混凝土含沙、石的量)
混凝土销售数量(立方米)×1.833×0.5元/吨。
(六)砖瓦生产:按7.5元/万块砖(瓦)
(七)主管税务机关按其他合理的方法核定,须报市局备案。

第五章 罚 则

第十四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税款义务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 对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且不能准确提供收购未税矿产品数量的,主管税务机关可按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方法计算其应扣税额据以向扣缴义务人处以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对能够准确提供收购数量的,按实际收购数量计算应扣税额。
第十六条 扣缴义务人帐面上不能如实反应收购未税矿产品付款情况的,按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核定其应代扣代缴的资源税款。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暂行办法未尽事宜,按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暂行办法由马鞍山市地方税务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行政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司法部


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行政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司法部
司发通〔2000〕1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监狱管理局,部机
关各司局,部直属单位:
《司法行政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方案》已经部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00年8月23日)


为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司法行政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央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江泽民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司法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司法行政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新时期司法行政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的地位作用、指导方针和目标任务
1.思想政治工作是经济工作和其他一切工作的生命线,是司法行政工作的生命线。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是全党的大事,是司法行政机关的大事,是新时期司法行政机关履行法律保障、法律服务等职责的重要保证,也是建设一支合格的、高素质的司法行政干警队伍的必然要求。
2.加强和改进司法行政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三代领导核心关于思想政治工作的论述,特别是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思想政治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为促进司法行政工作改革与发展,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服务;坚持从实际出发,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坚持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靠各方面的力量共同来做;坚持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因事制宜,因时制宜,结合本部门实际,加强分类指导。
3.新时期司法行政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任务和目标是:用马克思主义、邓小平理论和江总书记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武装全体干警,用革命的理想信念凝聚人心;用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统一干警思想;用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鼓舞斗志,振奋精神。全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氛围更加浓厚,广大干警的政治觉悟和思想道德水平明显提高,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和共产主义理想明显增强,行业正气明显上升,思想政治教育各项任务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二、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不懈地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干警
4.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最根本的是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最基础的工作是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武装党员、教育干警。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警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教育广大党员、干警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观点,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质,进一步坚定信念,增强信心,认清资本主义必然灭亡,共产主义必然胜利的历史大趋势,始终保持政治立场的坚定性和思想道德的纯洁性。
5.按照中央的指示精神和司法部党组的要求,继续组织广大干警深入学习《江泽民论“三观”——世界观 人生观 价值观》、《江泽民论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江泽民论做新时期的新人》等书,从世界观入手,教育全体干警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努力提高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真正解决“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
6.把思想政治教育与科学文化教育结合起来。按照中央的要求,在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同时,广泛学习经济、政治、法律、科技、历史、文化、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学习国际政治和国际经济方面的知识,进一步丰富学习内容,拓宽新的知识领域,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要制定规划,将其纳入各种读书班、培训班、学习日的学习内容,统筹安排,循序渐进,逐步深入。
7.把思想政治教育与形势教育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形势报告会、政治学习日、参观考察等多种形式和手段,使广大干警及时了解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经常分析干警的思想动态和思想倾向,见微知著,见缝插针,及时引导,因人施教,因事施教,因时施教。要认真组织广大干警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掌握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树立正确的形势观,用辩证的观点观察社会、分析形势,帮助引导他们认清现象和本质、主流和支流、正确和谬误,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增强在复杂的情况下判断是非、明辨真伪的能力。要鼓励、引导广大干警进行自我教育,坚持自觉学习,广泛开展每日“三个一”活动,即:每天坚持听一次中央台新闻广播、阅读一次党报党刊、收看一次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有条件的地方,要学习和推广监狱、劳教干警撰写《警情日记》等有益做法,广泛开展有针对性的、形式多样的自我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干警紧跟党中央战略部署的主动性和自觉意识。
8.建立健全理论学习制度,将政治理论学习活动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坚持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政治学习日制度,把自学与集中学有机结合起来,每月安排适当时间进行学习讨论,每季度举办一到两次理论报告会或专题讲座,邀请有关部门领导或专家学者作专题辅导报告,每年举办一次研讨会,重点围绕一、两个专题进行集中学习讨论,交流学习体会,对学有所获、成绩突出者要进行表彰。要组织有关方面力量,定期对干警政治理论学习情况进行考试考核,将其结果记入个人学习档案,作为考核、选用、提拔干部的依据之一。
三、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不断提高干警的组织纪律观念
9.坚持从严治政、从严治警的方针,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防止和纠正部门行业不正之风。要认真学习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切实增强宗旨意识、公仆意识和廉政意识,真正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确保执法公正,防止司法腐败。重点治理监狱、劳教系统少数干警中存在的虐待罪犯、劳教人员和在办理减刑(期)、假释、保(所)外就医中的违法违纪问题;重点治理法律服务领域中群众意见多、社会反应大的难点、热点问题,坚决查处少数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在办案、办证等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干警的良好形象。
10.加强干警队伍纪律建设,增强党的纪律观念。加强和改进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同切实加强和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结合起来,以保证干警队伍的思想统一和战斗力的提高。要进一步严肃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切实加强机关工作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执业纪律的教育和整顿,对干警队伍中存在的各种违反纪律和纪律松弛的问题,要认真分析产生的原因,提出治理和防范措施,切实加以纠正,进一步严肃党纪政纪,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11.高度重视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进行教育引导,防范和化解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建立健全家访、谈心制度等,及时了解干警的业余表现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努力培养干警良好的道德风尚。
12.建立健全符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情况的、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大监督力度,防止滥用权力。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狱务公开和所务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加强主动监督和事前防范,把监督的关口前移,努力做到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制约措施就行使到哪里。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作用,增强监督的实效性。
13.重点抓好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不断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说服力和感召力。要加强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既要管好自己,也要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礼品登记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考核制度、谈话提醒制度和诫勉制度,严格党内民主生活,在班子成员之间开展积极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使领导干部始终置于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警的监督之下。
14.坚持党的干部路线和干部政策,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凡涉及重要的人事安排和干部任免,必须在事先沟通、酝酿的基础上,由党委(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防止和克服临时动议和少数人说了算。对群众没有推荐、政工部门没有考核、党委(党组)没有讨论或多数人不同意的干部人选,不能通过。
四、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规律和方法
15.广泛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基本国情教育。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开展知识竞赛、演讲赛、参观学习、座谈讨论等活动,建立荣誉室、陈列室、展览室等,大力开展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教育活动,如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授衔举行宣誓仪式,利用重要纪念日举行阅警式,定期举行升国旗、唱国歌仪式等等。
16.坚持进行艰苦创业精神教育,引导干警正确认识国情,正确认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正确认识司法行政系统的现实状况,正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把艰苦创业精神教育同开展“致富思源、富而思进”教育活动结合起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共同前进。大力弘扬司法行政系统形成的刻苦学习的钻研精神、争创一流的敬业精神、迎难而上的拼搏精神、两袖清风的廉洁精神和以有为争有位,以有位创有为的进取精神,激励干警艰苦奋斗,开拓进取。
17.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发扬勇于开拓、勇于创新的精神,紧密联系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走出新路子,在司法行政工作改革与发展的实践中,不断地有所发现,有所创新,有所提高,有所前进,使我们的事业永葆生机与活力。
18.深入扎实地开展“争创人民满意的司法行政干警(单位)”活动,继续在全系统深入开展现代化文明监狱、现代化文明劳教所、文明律师事务所、文明公证处、文明司法所、文明法律服务所、文明处(科)室和文明家庭及警民共建等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尽快制定完善各种创建活动的相关规定、标准、措施、办法,保障创建工作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并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推动全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入开展。
19.培养先进,树立典型,以榜样的力量激励广大干警奋发向上,开拓进取。注意发现、培养、宣传先进集体和先进人物,树立一批在全系统和全社会有影响的先进典型,使大家学有榜样、赶有目标。通过大力宣传典型,弘扬正气,在全系统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要建立奖励制度,增强表彰活动的激励作用、导向作用,更好地发挥榜样的标杆作用和辐射效应。
20.大力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利用黑板报、广播站、文化室、俱乐部等文化体育设施,广泛开展各种文体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活跃干警精神文化生活。继续开展“金剑文化工程”活动,结合司法行政工作,适时组织开展征文、书画展、文艺演出和体育竞赛等活动,使干警文化生活多姿多采,健康向上。要积极为广大干警开展文体活动创造有利条件,对那些地处偏僻、条件艰苦的基层单位,上级机关要在经费、物质等方面给予适度倾斜,帮助抓好文化体育设施建设。
21.各地要通过召开司法行政干警家属座谈会、联欢会,走访慰问干警家属,开展“文明户”、“五好家庭”、“廉内助”等评选活动,增进单位、干警和家属三方的沟通和了解,增进家属的荣誉感和自豪感,使家属关心、理解并支持司法行政工作,督促干警安心本职,努力工作,积极奉献。
22.司法行政系统报刊、出版、影视等单位要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主阵地作用,不断推出高质量、高品位的文章、栏目、书籍和影视作品,大力宣传广大干警的无私奉献、艰苦创业精神,弘扬真善美,鞭挞假丑恶,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23.紧密结合社会精神文化生活的新发展,在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努力增强创新意识,积极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手段和机制,不断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感召力和渗透力。对过去的好传统、好办法要坚持,但更重要的是要把传统的方法和现代的方法结合起来,认真分析研究新形势下司法行政系统思想政治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根据各个职能部门工作岗位、工作性质、工作对象的不同情况和特点,认真思考,深入研究,从共性与个性、一般与特殊的结合上进行创新和改进,找出规律,制定办法,对症下药,突出时代感,加强针对性,注重实效性,以广大干警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形式开展工作,做到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入脑入心。对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干警在实践中创造的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鲜经验和成功做法,要及时加以总结推广。注意发挥信息网络等现代化技术和大众传媒的作用,积极探索运用互联网等现代化传媒手段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拓宽工作渠道,以提高时效性,扩大覆盖面,增强影响力。
五、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进一步调动广大干警的积极性
24.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工作,靠事业留人,感情留人,适当的待遇留人。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在全系统广大干警中努力形成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互相爱护的良好风气,特别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对广大干警要做到政治上帮助、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对干警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心要想到、话要说到、事要做到。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都要把每年办几件作用大、影响大、干警欢迎的实事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下去。
25.要广泛开展谈心活动,特别是一把手和分管领导要带头开展谈心活动。通过谈心,进一步密切干群关系,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增进理解。要深入开展“送温暖”活动,在重要节假日期间,各级领导要深入基层,走访慰问干警,对干警的医疗、休假、探亲、福利待遇及家庭困难等,要千方百计帮助解决。
26.认真做好离退休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认真落实有关政策,关心他们的生活,定期召开老干部座谈会;各级领导每年都要走访、看望老干部,听取老干部的建议和意见;关心离退休人员的文化生活,加强老干部活动场所建设,广泛开展有利于身心健康的各种文体娱乐活动,大力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和科学健身强体等方面的知识;对身体条件好的老同志,在征得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可就有关重大课题,组织他们开展适当的调研活动,努力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教、老有所乐、老有所为。
六、切实加强党组织对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
27.各级党组织要把加强和改进党的思想政治工作放在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党委(党组)一把手要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实行“一岗双责”,一手抓分管业务,一手抓思想政治工作。各省(区、市)司法厅(局)党委(党组)可根据需要,建立由有关方面人员参加的思想政治工作联系会议制度或思想政治工作例会制度。
28.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保证思想政治工作的顺利进行。牢固树立“关键在党”和“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思想,坚持不懈地按照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教育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严格党内组织生活,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开好民主生活会,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按照中央的要求,继续抓好“三讲”教育,使“三讲”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切实加强党的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力争取得更大的成效。
29.紧密联系司法行政工作和干警思想实际情况和特点,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使思想政治工作既有整体推进,又有重点突破,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要根据当前思想政治工作存在的难点、热点问题,在一定时期内有针对性、有侧重地开展一两项重大活动,真正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力争使思想政治工作每隔一段时间在某些方面都有新的改进,新的面貌,新的提高。
30.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各级干部、党团员的思想政治工作职责,逐级建立党组织统一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党政工团、宣传、纪检等部门分工负责,密切协同,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网络体系和相应的责任机制。上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对下级司法行政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做到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31.建立完善思想政治工作的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大力表彰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树立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典型,及时推广他们的先进经验。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要设立思想政治工作奖励基金,用于奖励在思想政治工作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32.建立思想政治工作评估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在党委(党组)统一领导下,由政工部门牵头,组织有关方面的领导、专家和群众代表,对本单位、本部门的思想政治工作的状况和效果进行综合测评,并采取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广泛了解干部群众对加强和改进本单位、本部门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干警、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改进意见,定期向干警通报改进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要把思想政治工作的实际效果和群众的满意程度作为考核评价一个单位领导班子或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凡思想政治工作抓得不力,导致队伍出现严重问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33.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注意选拔政治责任心强、业务工作精、思想作风正,热爱政治工作,有一定实践经验的干部充实到政工部门,配齐配强政工人员。要认真落实中央〔1999〕6号文件精神,严格按同级副职配备政工部门领导干部。
34.县(区)以上司法行政机关要根据实际需要,设置精干、高效、协调的政工机构。监狱、劳教机关要按照《监狱劳教工作人民警察政治工作条例》的规定,实行“双首长负责制”,设立政工机构,配备专职政工干部。要注意关心和培养政工干部,不断强化对他们的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通过学历培训、业务培训、网络技术培训和外出学习等形式,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
35.加强对思想政治工作的理论研究。司法部在适当时候成立司法行政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并组织有关方面力量,充分发挥各级学会、协会、科研院所的作用,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进一步加强对新时期司法行政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的研究论证,为推进工作提供理论支持,努力开创思想政治工作新局面。


2000年9月8日

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21号


为更好地适应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我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目进行了调整,形成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现予公布,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对产业结构调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主任:张 平

2013年2月16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

http://www.ndrc.gov.cn/zcfb/zcfbl/2013ling/W020130226380863208670.pdf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


   一、鼓励类“四、电力”第 3 项“采用 30 万千瓦及以上集 中供热机组的热电联产,以及热、电、冷多联产”修改为“采用 背压(抽背)型热电联产、热电冷多联产、30 万千瓦及以上热 电联产机组”。
   二、鼓励类“五、新能源”增加“海上风电机组技术开发与 设备制造”作为第 11 项。
   三、鼓励类“五、新能源”增加“海上风电场建设与设备制 造”作为第 12 项。
   四、鼓励类“六、核能”增加“核电站应急抢险技术和设备” 作为第 12 项。
   五、鼓励类“十九、轻工”第 15 项“二色及二色以上金属 板印刷机及配套光固化(UV)设备;高速食品饮料罐制造生产线 及配套设备;高速金属薄板覆膜设备及覆膜铁食品饮料罐加工设 备”修改为“二色及二色以上金属板印刷、配套光固化(UV)、 薄板覆膜和高速食品饮料罐加工及配套设备制造”。
   六、鼓励类“二十、纺织”第 1 项“差别化、功能性聚酯(PET) 的连续共聚改性[阳离子染料可染聚酯(CDP、ECDP)、碱溶性聚 酯(COPET)、高收缩聚酯(HSPET)、阻燃聚酯、低熔点聚酯等]; 熔体直纺在线添加等连续化工艺生产差别化、功能性纤维(抗静电、抗紫外、有色纤维等);智能化、超仿真等差别化、功能性 聚酯(PET)及纤维生产;腈纶、锦纶、氨纶、粘胶纤维等其他 化学纤维品种的差别化、功能性改性纤维生产”修改为“差别化、 功能性聚酯(PET)的连续共聚改性[阳离子染料可染聚酯(CDP、COPET)、碱溶性聚酯(COPET)、高收缩聚酯(HSPET)、阻燃聚酯、 低熔点聚酯等];熔体直纺在线添加等连续化工艺生产差别化、 功能性纤维(抗静电、抗紫外、有色纤维等);智能化、超仿真 等差别化、功能性聚酯(PET)及纤维生产(东部地区限于技术 改造)
   腈纶、锦纶、氨纶、粘胶纤维等其他化学纤维品种的差别化、 功能性改性纤维生产”
   七、鼓励类“二十、纺织”第 6 项“采用紧密纺、低扭矩纺、 赛络纺、嵌入式纺纱等高速、新型纺纱技术生产多品种纤维混纺 纱线及采用自动络筒、细络联、集体落纱等自动化设备生产高品 质纱线”修改为“采用紧密纺、低扭矩纺、赛络纺、嵌入式纺纱 等高速、新型纺纱技术生产多品种纤维混纺纱线及采用自动络 筒、细络联、集体落纱等自动化设备生产高品质纱线(东部地区 限于技术改造,新建和扩建除外)”。
   八、鼓励类“三十二、商务服务业”第 2 项“经济、管理、 信息、会计、税务、审计、法律、节能、环保等咨询与服务”修 改为“经济、管理、信息、会计、税务、鉴证(含审计服务)、 法律、节能、环保等咨询与服务”。
九、鼓励类“三十九、公共安全与应急产品”第 19 项“大型公共建筑、高层建筑、森林、水上和地下设施消防灭火救援技 术与产品”修改为“大型公共建筑、高层建筑、石油化工设施、 森林、山岳、水域和地下设施消防灭火救援技术与产品”。
   十、鼓励类“三十九、公共安全与应急产品”第 22 项“破 拆、切割、疏堵、提升、投送等高效救援产品”修改为“侦检、 破拆、救生、照明、排烟、堵漏、输转、洗消、提升、投送等高 效救援产品”。
   十一、鼓励类“三十九、公共安全与应急产品”增加“登高 平台消防车、举高喷射消防车、机场消防车、森林消防车、城市 轨道交通专用消防车”作为第 44 项。
   十二、鼓励类“三十九、公共安全与应急产品”增加“具有 灭火、侦查、排烟、救助等功能的消防机器人”作为第 45 项。
十三、鼓励类“三十九、公共安全与应急产品”增加“公称 直径≥150mm 的消防水带、人工合成橡胶衬里消防水带”作为第 46 项。
   十四、鼓励类“三十九、公共安全与应急产品”增加“水性 钢结构防火涂料、预制组合式钢结构防火构件”作为第 47 项。
十五、鼓励类“三十九、公共安全与应急产品”增加 “不 燃外保温材料、阻燃制品”作为第 48 项。
   十六、鼓励类“三十九、公共安全与应急产品”增加“用于 哈龙替代的合成类气体灭火剂、泡沫灭火剂氟表面活性剂替代 物、建筑外保温材料高效灭火剂、无磷类阻燃剂、塑胶及合成类 纺织品高效灭火剂、金属火灾专用灭火剂”作为第 49 项。
   十七、鼓励类“三十九、公共安全与应急产品”增加“洁净 气体灭火系统、探火管灭火装置、风力发电装置专用灭火系统” 作为第 50 项。
   十八、鼓励类“三十九、公共安全与应急产品”增加“使用 节能环保新型光源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产品”作为第 51 项。
   十九、限制类“三、电力”第 3 项“直接向江河排放冷却水 的火电机组”删除。
   二十、限制类“十一、机械”第 15 项“电线、电缆制造项 目(用于新能源、信息产业、航天航空、轨道交通、海洋工程等 领域的特种电线电缆除外)”修改为“6 千伏及以上(陆上用) 干法交联电力电缆制造项目”。
   二十一、限制类“十一、机械”第 25 项“220 千伏及以下 高、中、低压开关柜制造项目(使用环保型中压气体的绝缘开关 柜除外)”修改为“220 千伏及以下高、中、低压开关柜制造项 目(使用环保型中压气体的绝缘开关柜以及用于爆炸性环境的防 爆型开关柜除外)”。
   二十二、限制类“十三、纺织”第 1 项“单线产能小于 10 万吨/年的常规聚酯(PET)连续聚合生产装置”修改为“单线产 能小于 20 万吨/年的常规聚酯(PET)连续聚合生产装置”。
   二十三、限制类“十五、消防”第 1 项“火灾自动报警设备” 修改为“火灾报警控制器(包括联动型、独立型、区域型、集中 型、集中区域兼容型)、消防联动控制器、点型感烟/温火灾探测器(独立式除外)、点型红外/紫外火焰探测器(独立式除外)、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二十四、限制类“十五、消防”第 2 项“灭火器项目”修改 为“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
   二十五、限制类“十五、消防”第 3 项“碳酸氢钠干粉(BC) 和环保型水系灭火剂”修改为“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剂(BC)、磷 酸铵盐干粉灭火剂(ABC)”。
   二十六、限制类“十五、消防”第 4 项“防火门项目”修改 为“防火阀门(包括防火阀、排烟阀、排烟防火阀)、木质防火 门、采用酸洗磷化生产工艺的钢质和钢木质防火门、新建初始规 模小于 6 万平方米/年的防火卷帘项目”。
   二十七、限制类“十五、消防”第 5 项“消防水带项目”修 改为“天然橡胶有衬里消防水带、无衬里消防水带、消防软管卷 盘、消防湿水带、PVC 衬里消防水带”。
   二十八、限制类“十五、消防”第 6 项“消防栓(室内、外) 项目”修改为“室内消火栓、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的翻 砂生产、加工、装配工艺”。
   二十九、限制类“十五、消防”第 7 项“普通消防车(罐类、 专项类)项目”修改为“水罐消防车、泡沫消防车、供水消防车、 供液消防车、泵浦类消防车”。
   三十、限制类“十五、消防”增加“防火封堵材料、溶剂型 钢结构防火涂料、饰面型防火涂料、电缆防火涂料”作为第 8 项。
三十一、淘汰类“一、落后生产工艺装备”“(三)电力”第3 项“以发电为主的燃油锅炉及发电机组(5 万千瓦及以下)”修 改为“以发电为主的燃油锅炉及发电机组”。
   三十二、淘汰类“一、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四)石化”第 10 项“氯氟烃(CFCs)、含氢氯氟烃(HCFCs)、用于清洗的 1,1, 1-三氯乙烷(甲基氯仿)、主产四氯化碳(CTC)、以四氯化碳(CTC) 为加工助剂的所有产品、以 PFOA 为加工助剂的含氟聚合物、含 滴滴涕的油漆、采用滴滴涕为原料非封闭生产三氯杀螨醇生产装 置(根据国家履行国际公约总体计划要求进行淘汰)”修改为“氯 氟烃(CFCs)、含氢氯氟烃(HCFCs)、用于清洗的 1,1,1-三 氯乙烷(甲基氯仿)、主产四氯化碳(CTC)、以四氯化碳(CTC) 为加工助剂的所有产品、以 PFOA 为加工助剂的含氟聚合物、含 滴滴涕的涂料、采用滴滴涕为原料非封闭生产三氯杀螨醇生产装 置(根据国家履行国际公约总体计划要求进行淘汰)”。
   三十三、淘汰类“一、落后生产工艺装备”“(五)钢铁”第 24 项“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装备”修改为“单机产能 1 万吨及以 下的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装备(2012 年,高延性冷轧带肋钢筋生 产装备除外)”。
   三十四、淘汰类“一、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十二)轻工” 第 5 项“直接接触饮料和食品的聚氯乙烯(PVC)包装制品”删 除。
   三十五、淘汰类“一、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十七)其他” 第 1 项“含氰电镀工艺(电镀金、银、铜基合金及予镀铜打底工 艺,暂缓淘汰)”修改为“含有毒有害氰化物电镀工艺(氰化金钾电镀金及氰化亚金钾镀金(2014 年);银、铜基合金及予镀铜 打底工艺(暂缓淘汰))”。
   三十六、淘汰类“二、落后产品”“(九)轻工”第 6 项“一 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删除。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 2011 年本 )(修正 )

   (2011 年 3 月 27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 9 号令公布,根据 2013 年 2 月 16 日国 家发展改革委第 21 号令公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 录(2011 年本)>有关条款的的决定》修正)


第一类 鼓励类

一、农林业
1、中低产田综合治理与稳产高产基本农田建设 2、农产品基地建设
3、蔬菜、瓜果、花卉设施栽培(含无土栽培)先进技术开发 与应用
4、优质、高产、高效标准化栽培技术开发与应用
5、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开发与应用
6、重大病虫害及动物疫病防治
7、农作物、家畜、家禽及水生动植物、野生动植物遗传工程 及基因库建设
8、动植物(含野生)优良品种选育、繁育、保种和开发;生 物育种;种子生产、加工、贮藏及鉴定
9、种(苗)脱毒技术开发与应用
10、旱作节水农业、保护性耕作、生态农业建设、耕地质量 建设及新开耕地快速培肥技术开发与应用
11、生态种(养)技术开发与应用
12、农用薄膜无污染降解技术及农田土壤重金属降解技术开 发与应用
13、绿色无公害饲料及添加剂开发
14、内陆流域性大湖资源增殖保护工程
15、远洋渔业、渔政渔港工程
16、牛羊胚胎(体内)及精液工厂化生产
17、农业生物技术开发与应用
18、耕地保养管理与土、肥、水速测技术开发与应用
19、农、林作物和渔业种质资源保护地、保护区建设;动植 物种质资源收集、保存、鉴定、开发与应用
20、农作物秸秆还田与综合利用(青贮饲料,秸秆氨化养牛、 还田,秸秆沼气及热解、气化,培育食用菌,固化成型燃料,秸 秆人造板,秸秆纤维素燃料乙醇、非粮饲料资源开发利用等)
21、农村可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开发工程(沼气工程、“三沼” 综合利用、沼气灌装提纯等)
22、平垸行洪退田还湖恢复工程
23、食(药)用菌菌种培育
24、草原、森林灾害综合治理工程
25、利用非耕地的退耕(牧)还林(草)及天然草原植被恢 复工程
26、动物疫病新型诊断试剂、疫苗及低毒低残留兽药(含兽 用生物制品)新工艺、新技术开发与应用
27、优质高产牧草人工种植与加工
28、天然橡胶及杜仲种植生产
29、无公害农产品及其产地环境的有害元素监测技术开发与 应用
30、有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及有机肥料产业化技术开发与应用
31、农牧渔产品无公害、绿色生产技术开发与应用
32、农林牧渔产品储运、保鲜、加工与综合利用 33、天然林等自然资源保护工程
34、碳汇林建设、植树种草工程及林木种苗工程
35、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技术开发与应用
36、生态系统恢复与重建工程
37、海洋、森林、野生动植物、湿地、荒漠、草原等自然保 护区建设及生态示范工程
38、防护林工程
39、石漠化防治及防沙治沙工程 40、固沙、保水、改土新材料生产
41、抗盐与耐旱植物培植
42、速生丰产林工程、工业原料林工程、珍贵树种培育及名 特优新经济林建设
43、竹藤基地建设、竹藤精深加工产品及竹副产品开发
44、森林抚育、低产林改造工程
45、野生经济林树种保护、改良及开发利用 46、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 47、林业基因资源保护工程
48、次小薪材、沙生灌木及三剩物深加工与产品开发
49、野生动植物培植、驯养繁育基地及疫源疫病监测预警体 系建设
50、道地中药材及优质、丰产、濒危或紧缺动植物药材的种 植(养殖)
51、香料、野生花卉等林下资源人工培育与开发
52、木基复合材料及结构用人造板技术开发
53、木质复合材料、竹质工程材料生产及综合利用
54、松脂林建设、林产化学品深加工
55、人工增雨防雹等人工影响天气技术开发与应用
56、数字(信息)农业技术开发与应用
57、农业环境与治理保护技术开发与应用
58、海水养殖及产品深加工,海洋渔业资源增殖与保护
59、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及面源污染防治
60、农田主要机耕道(桥)建设
61、油茶、油棕等木本粮油基地建设
62、生物质能源林定向培育与产业化
63、粮油干燥节能设备、农户绿色储粮生物技术、驱鼠技术、 农户新型储粮仓(彩钢板组合仓、钢骨架矩形仓、钢网式干燥仓、热浸镀锌钢板仓等)推广应用
64、农作物、林木害虫密度自动监测技术开发与应用
65、森林、草原火灾自动监测报警技术开发与应用
66、气象卫星工程(卫星研制、生产及配套软件系统、地面 接收处理设备等)和气象信息服务
二、水利
1、江河堤防建设及河道、水库治理工程
2、跨流域调水工程
3、城乡供水水源工程
4、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5、蓄滞洪区建设
6、海堤建设
7、江河湖库清淤疏浚工程
8、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工程
9、堤坝隐患监测与修复技术开发与应用
10、城市积涝预警和防洪工程
11、出海口门整治工程
12、综合利用水利枢纽工程
13、牧区水利工程
14、淤地坝工程
15、水利工程用土工合成材料及新型材料开发制造
16、灌区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
17、防洪抗旱应急设施建设
18、高效输配水、节水灌溉技术推广应用
19、水情水质自动监测及防洪调度自动化系统开发
20、水文应急测报、旱情监测基础设施建设
21、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工程
22、水利血吸虫病防治工程(采用护坡、吹填、隔离沟、涵 闸改造、设置沉螺池、抬洲降滩等防螺灭螺工程措施和疫情监测、 防治宣教等措施)
23、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工程(灌排渠道、涵闸、泵站建设等)
24、防汛抗旱新技术新产品开发与应用
25、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区监测预报 预警体系建设及山洪沟、泥石流沟和滑坡治理等) 26、水生态系统及地下水保护与修复工程
27、水源地保护工程(水源地保护区划分、隔离防护、水土 保持、水资源保护、水生态环境修复及有关技术开发推广)
28、水土流失监测预报自动化系统(水土流失数据采集存储、 智能传输、数据分析处理、科学预测预报、数据库管理一体化) 开发与应用
29、洪水风险图编制技术及应用(大江大河中下游及重点防 洪区、防洪保护区等特定地区洪涝灾害信息专题地图)
30、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以水源、取水、输水、供水、 用水、耗水和排水等水资源开发利用主要环节的监测及大江大河行政边界控制断面、地下水超采区监测为基础,以国家电子政务 外网和国家防汛指挥系统骨干网为依托,以水资源业务应用系统 为核心的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31、水文站网基础设施建设及其仪器设备开发与应用
三、煤炭
1、煤田地质及地球物理勘探
2、120 万吨/年及以上高产高效煤矿(含矿井、露天)、高效 选煤厂建设
3、矿井灾害(瓦斯、煤尘、矿井水、火、围岩、地温、冲击 地压等)防治
4、型煤及水煤浆技术开发与应用 5、煤炭共伴生资源加工与综合利用
6、煤层气勘探、开发、利用和煤矿瓦斯抽采、利用
7、煤矸石、煤泥、洗中煤等低热值燃料综合利用
8、管道输煤
9、煤炭高效洗选脱硫技术开发与应用
10、选煤工程技术开发与应用
11、地面沉陷区治理、矿井水资源保护与利用
12、煤电一体化建设
13、提高资源回收率的采煤方法、工艺开发与应用
14、矿井采空区矸石回填技术开发与应用
15、井下救援技术及特种装备开发与应用
16、煤矿生产过程综合监控技术、装备开发与应用
17、大型煤炭储运中心、煤炭交易市场建设
18、矿井进出人员自动监控记录系统开发与应用
19、新型矿工避险自救器材开发与应用
20、建筑物下、铁路等基础设施下、水体下采用煤矸石等物 质充填采煤技术开发与应用
四、电力
1、水力发电
2、单机 60 万千瓦及以上超临界、超超临界机组电站建设
3、采用背压(抽背)型热电联产、热电冷多联产、30 万千瓦 及以上热电联产机组
4、缺水地区单机 60 万千瓦及以上大型空冷机组电站建设
5、重要用电负荷中心且天然气充足地区天然气调峰发电项目
6、30 万千瓦及以上循环流化床、增压流化床、整体煤气化联 合循环发电等洁净煤发电
7、单机 30 万千瓦及以上采用流化床锅炉并利用煤矸石、中 煤、煤泥等发电
8、500 千伏及以上交、直流输变电
9、在役发电机组脱硫、脱硝改造
10、电网改造与建设
11、继电保护技术、电网运行安全监控信息技术开发与应用
12、大型电站及大电网变电站集约化设计和自动化技术开发与应用
13、跨区电网互联工程技术开发与应用
14、输变电节能、环保技术推广应用
15、降低输、变、配电损耗技术开发与应用
16、分布式供电及并网技术推广应用
17、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脱硝及复合污染物治理
18、火力发电脱硝催化剂开发生产
19、水力发电中低温水恢复措施工程、过鱼措施工程技术开 发与应用
20、大容量电能储存技术开发与应用
21、电动汽车充电设施
22、乏风瓦斯发电技术及开发利用
23、垃圾焚烧发电成套设备
24、分布式电源
五、新能源
1、太阳能热发电集热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集成技术开 发应用、逆变控制系统开发制造
2、风电与光伏发电互补系统技术开发与应用
3、太阳能建筑一体化组件设计与制造
4、高效太阳能热水器及热水工程,太阳能中高温利用技术开 发与设备制造
5、生物质纤维素乙醇、生物柴油等非粮生物质燃料生产技术开发与应用
6、生物质直燃、气化发电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
7、农林生物质资源收集、运输、储存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 农林生物质成型燃料加工设备、锅炉和炉具制造 8、以畜禽养殖场废弃物、城市填埋垃圾、工业有机废水等为 原料的大型沼气生产成套设备
9、沼气发电机组、沼气净化设备、沼气管道供气、装罐成套 设备制造
10、海洋能、地热能利用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
11、海上风电机组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
12、海上风电场建设与设备制造
六、核能
1、铀矿地质勘查和铀矿采冶、铀精制、铀转化
2、先进核反应堆建造与技术开发
3、核电站建设
4、高性能核燃料元件制造
5、乏燃料后处理
6、同位素、加速器及辐照应用技术开发
7、先进的铀同位素分离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
8、辐射防护技术开发与监测设备制造
9、核设施实体保护仪器仪表开发
10、核设施退役及放射性废物治理
11、核电站延寿及退役技术和设备
12、核电站应急抢险技术和设备
七、石油、天然气
1、常规石油、天然气勘探与开采
2、页岩气、油页岩、油砂、天然气水合物等非常规资源勘探 开发
3、原油、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成品油的储运和管道输送设 施及网络建设
4、油气伴生资源综合利用
5、油气田提高采收率技术、安全生产保障技术、生态环境恢 复与污染防治工程技术开发利用
6、放空天然气回收利用与装置制造
7、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技术开发与应用
8、石油储运设施挥发油气回收技术开发与应用 9、液化天然气技术开发与应用
八、钢铁
1、黑色金属矿山接替资源勘探及关键勘探技术开发
2、煤调湿、风选调湿、捣固炼焦、配型煤炼焦、干法熄焦、 导热油换热、焦化废水深度处理回用、煤焦油精深加工、苯加氢 精制、煤沥青制针状焦、焦油加氢处理、焦炉煤气高附加值利用 等先进技术的研发与应用
3、非高炉炼铁技术
4、先进压水堆核电管、百万千瓦火电锅炉管、耐蚀耐压耐温 油井管、耐腐蚀航空管、高耐腐蚀化工管生产
5、高性能、高质量及升级换代钢材产品技术开发与应用。包 括 600 兆帕级及以上高强度汽车板、油气输送高性能管线钢、高 强度船舶用宽厚板、海洋工程用钢、420 兆帕级及以上建筑和桥梁 等结构用中厚板、高速重载铁路用钢、低铁损高磁感硅钢、耐腐 蚀耐磨损钢材、节约合金资源不锈钢(现代铁素体不锈钢、双相 不锈钢、含氮不锈钢)、高性能基础件(高性能齿轮、12.9 级及以 上螺栓、高强度弹簧、长寿命轴承等)用特殊钢棒线材、高品质 特钢锻轧材(工模具钢、不锈钢、机械用钢等)等
6、在线热处理、在线性能控制、在线强制冷却的新一代热机 械控制加工(TMCP)工艺技术应用
7、直径 600 毫米及以上超高功率电极、高炉用微孔和超微孔 碳砖、特种石墨(高强、高密、高纯、高模量)、石墨(质)化阴 极、内串石墨化炉开发与生产
8、焦炉、高炉、热风炉用长寿节能环保耐火材料生产工艺; 精炼钢用低碳、无碳耐火材料和高效连铸用功能环保性耐火材料 生产工艺
9、生产过程在线质量检测技术应用
10、利用钢铁生产设备处理社会废弃物
11、烧结烟气脱硫、脱硝、脱二恶英等多功能干法脱除,以 及副产物资源化、再利用化技术
12、难选贫矿、(共)伴生矿综合利用先进工艺技术
13、冶金固体废弃物(含冶金矿山废石、尾矿,钢铁厂产生 的各类尘、泥、渣、铁皮等)综合利用先进工艺技术14、利用低品位锰矿冶炼铁合金的新工艺技术,以及高效利 用红土镍矿炼精制镍铁的回转窑-矿热炉(RKEF)工艺技术
15、冶金废液(含废水、废酸、废油等)循环利用工艺技术 与设备
16、新一代钢铁可循环流程(在做好钢铁产业内部循环的基础 上,发展钢铁与电力、化工、装备制造等相关产业间的横向、纵 向物流和能流的循环流程)工艺技术开发与应用
17、高炉、转炉煤气干法除尘
九、有色金属
1、有色金属现有矿山接替资源勘探开发,紧缺资源的深部及 难采矿床开采
2、高效、低耗、低污染、新型冶炼技术开发
3、高效、节能、低污染、规模化再生资源回收与综合利用。
(1)废杂有色金属回收
(2)有价元素的综合利用
(3)赤泥及其 它冶炼废渣综合利用
(4)高铝粉煤灰提取氧化铝
4、信息、新能源有色金属新材料生产。
(1)信息:直径 200mm 以上的硅单晶及抛光片、直径 125mm 以上直拉或直径 50mm 以上水 平生长化合物半导体材料、铝铜硅钨钼等大规格高纯靶材、超大 规模集成电路铜镍硅和铜铬锆引线框架材料、电子焊料等。
(2)新能源:核级海绵锆及锆材、高容量长寿命二次电池电极材料
5、交通运输、高端制造及其他领域有色金属新材料生产。
(1) 交通运输:抗压强度不低于 500MPa、导电率不低于 80%IACS 的铜 合金精密带材和超长线材制品等高强高导铜合金、交通运输工具 主承力结构用的新型高强、高韧、耐蚀铝合金材料及大尺寸制品 (航空用铝合金抗压强度不低于 650MPa,高速列车用铝合金抗压
(2)高端制造及其他领域:高性能纳米硬质
合金刀具和大晶粒硬质合金盾构刀具及深加工产品、稀土及贵金 属催化剂材料、低模量钛合金材及记忆合金等生物医用材料、耐 蚀热交换器用铜合金及钛合金材料、高性能稀土磁性材料和储氢 材料及高端应用
十、黄金
1、黄金深部(1000 米以下)探矿与开采 2、从尾矿及废石中回收黄金
十一、石化化工
   1、含硫含酸重质、劣质原油炼制技术,高标准油品生产技术 开发与应用
   2、硫、钾、硼、锂等短缺化工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及综合利用, 中低品位磷矿采选与利用,磷矿伴生资源综合利用 3、零极距、氧阴极等离子膜烧碱电解槽节能技术、废盐酸制 氯气等综合利用技术、铬盐清洁生产新工艺的开发和应用,气动 流化塔生产高锰酸钾,全热能回收热法磷酸生产,大型脱氟磷酸钙生产装置
   4、20 万吨/年及以上合成气制乙二醇、10 万吨/年及以上离 子交换法双酚 A、15 万吨/年及以上直接氧化法环氧丙烷、20 万吨 /年及以上共氧化法环氧丙烷、5 万吨/年及以上丁二烯法己二腈生 产装置,万吨级脂肪族异氰酸酯生产技术开发与应用
   5、优质钾肥及各种专用肥、缓控释肥的生产,氮肥企业节能 减排和原料结构调整,磷石膏综合利用技术开发与应用,10 万吨/ 年及以上湿法磷酸净化生产装置
   6、高效、安全、环境友好的农药新品种、新剂型(水基化剂 型等)、专用中间体、助剂(水基化助剂等)的开发与生产,甲叉法 乙草胺、水相法毒死蜱工艺、草甘膦回收氯甲烷工艺、定向合成 法手性和立体结构农药生产、乙基氯化物合成技术等清洁生产工 艺的开发和应用,生物农药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与生产
   7、水性木器、工业、船舶涂料,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 化、功能性外墙外保温涂料等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型涂料生产; 单线产能 3 万吨/年及以上、并以二氧化钛含量不小于 90%的富钛 料(人造金红石、天然金红石、高钛渣)为原料的氯化法钛白粉 生产
   8、高固着率、高色牢度、高提升性、高匀染性、高重现性、 低沾污性以及低盐、低温、小浴比染色用和湿短蒸轧染用的活性 染料,高超细旦聚酯纤维染色性、高洗涤牢度、高染着率、高光牢 度和低沾污性(尼龙、氨纶)、小浴比染色用的分散染料,用于聚酰胺纤维、羊毛和皮革染色的不含金属的弱酸性染料,高耐晒牢 度、高耐气候牢度有机颜料的开发与生产
   9、染料及染料中间体清洁生产、本质安全的新技术(包括催 化、三氧化硫磺化、连续硝化、绝热硝化、定向氯化、组合增效、 溶剂反应、循环利用等技术,以及取代光气等剧毒原料的适用技 术,膜过滤和原浆干燥技术)的开发与应用
   10、乙烯-乙烯醇树脂(EVOH)、聚偏氯乙烯等高性能阻隔树 脂,聚异丁烯(PI)、聚乙烯辛烯(POE)等特种聚烯烃开发与生 产
   11、6 万吨/年及以上非光气法聚碳酸酯生产装置,液晶聚合 物(LCP)等工程塑料生产以及共混改性、合金化技术开发和应用, 吸水性树脂、导电性树脂和可降解聚合物的开发与生产,尼龙 11、 尼龙 1414、尼龙 46、长碳链尼龙、耐高温尼龙等新型聚酰胺开发 与生产
   12、3 万吨/年及以上丁基橡胶、乙丙橡胶、异戊橡胶,溶聚 丁苯橡胶、稀土系顺丁橡胶、丙烯酸酯橡胶及低多芳含量填充油 丁苯橡胶等生产装置,合成橡胶化学改性技术开发与应用
   13、聚丙烯热塑性弹性体(PTPE)、热塑性聚酯弹性体(TPEE)、 苯乙烯-异戊二烯-苯乙烯热塑性嵌段共聚物(SIS)、热塑性聚氨 酯弹性体等热塑性弹性体材料开发与生产
   14、改性型、水基型胶粘剂和新型热熔胶,环保型吸水剂、 水处理剂,分子筛固汞、无汞等新型高效、环保催化剂和助剂,安全型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纳米材料,功能性膜材料,超 净高纯试剂、光刻胶、电子气、高性能液晶材料等新型精细化学 品的开发与生产
   15、苯基氯硅烷、乙烯基氯硅烷等新型有机硅单体,苯基硅 油、氨基硅油、聚醚改性型硅油等,苯基硅橡胶、苯撑硅橡胶等 高性能橡胶及杂化材料,甲基苯基硅树脂等高性能树脂,三乙氧 基硅烷等系列高效偶联剂
   16、全氟烯醚等特种含氟单体,聚全氟乙丙烯、聚偏氟乙烯、 聚三氟氯乙烯、乙烯-四氟乙烯共聚物等高品质氟树脂,氟醚橡胶、 氟硅橡胶、四丙氟橡胶、高含氟量 246 氟橡胶等高性能氟橡胶, 含氟润滑油脂,消耗臭氧潜能值(ODP)为零、全球变暖潜能值(GWP) 低的消耗臭氧层物质(ODS)替代品,全氟辛基磺酰化合物(PFOS) 和全氟辛酸(PFOA)及其盐类替代品和替代技术的开发和应用, 含氟精细化学品和高品质含氟无机盐
   17、高性能子午线轮胎(包括无内胎载重子午胎,低断面和 扁平化(低于 55 系列)、大轮辋高性能轿车子午胎(15 吋以上), 航空轮胎及农用子午胎)及配套专用材料、设备生产,新型天然 橡胶开发与应用
   18、生物高分子材料、填料、试剂、芯片、干扰素、传感器、 纤维素酶、碱性蛋白酶、诊断用酶等酶制剂、纤维素生化产品开 发与生产
19、四氯化碳、四氯化硅、一甲基氯硅烷、三甲级氯硅烷等副产物综合利用,二氧化碳的捕获与应用
十二、建材
   1、利用现有 2000 吨/日及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窑炉处置工业废 弃物、城市污泥和生活垃圾,纯低温余热发电;粉磨系统等节能 改造
   2、电子工业用超薄(1.3mm 以下)、太阳能产业用超白(折合 5mm 厚度可见光透射率>90%)、在线镀膜玻璃和低辐射等特殊浮法 玻璃生产线;现有浮法生产线采用纯氧燃烧技术、低温余热发电 技术;玻璃熔窑用高档耐火材料;玻璃深加工工艺装备技术开发 与应用
   3、新型墙体和屋面材料、绝热隔音材料、建筑防水和密封等 材料的开发与生产
   4、150 万平方米/年及以上、厚度小于 6 毫米的陶瓷板生产线 和工艺装备技术开发与应用
   5、一次冲洗用水量 6 升及以下的坐便器、蹲便器、节水型小 便器及节水控制设备开发与生产
   6、5 万吨/年及以上无碱玻璃纤维池窑拉丝技术和高性能玻璃 纤维及制品技术开发与生产
   7、使用合成矿物纤维、芳纶纤维等作为增强材料的无石棉摩 擦、密封材料新工艺、新产品开发与生产
   8、信息、新能源、国防、航天航空等领域用高品质人工晶体 材料、制品和器件生产装备技术开发;高纯石英原料、石英玻璃材料及其制品制造技术开发与生产;航天航空等领域所需的特种 玻璃制造技术开发与生产
   9、高新技术领域需求的高纯、超细、改性等精细加工的高岭 土、石墨、硅藻土等非金属矿深加工材料生产及其技术装备开发 与制造
   10、30 万平方米/年以上超薄复合石材生产;机械化石材矿山 开采;矿石碎料和板材边角料综合利用生产及工艺装备开发
11、废矿石、尾矿和建筑废弃物的综合利用
12、农用田间建设材料技术开发与生产
   13、利用工业副产石膏生产新型墙体材料及技术装备开发与 制造
14、应急安置房屋开发与生产
十三、医药
   1、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药开发和生产,天然药物开发和生 产,新型计划生育药物(包括第三代孕激素的避孕药)开发和生产, 满足我国重大、多发性疾病防治需求的通用名药物首次开发和生 产,药物新剂型、新辅料的开发和生产,药物生产过程中的膜分 离、超临界萃取、新型结晶、手性合成、酶促合成、生物转化、 自控等技术开发与应用,原料药生产节能降耗减排技术、新型药 物制剂技术开发与应用
   2、现代生物技术药物、重大传染病防治疫苗和药物、新型诊 断试剂的开发和生产,大规模细胞培养和纯化技术、大规模药用多肽和核酸合成、发酵、纯化技术开发和应用,采用现代生物技 术改造传统生产工艺
   3、新型药用包装材料及其技术开发和生产(一级耐水药用玻 璃,可降解材料,具有避光、高阻隔性、高透过性的功能性材料, 新型给药方式的包装;药包材无苯油墨印刷工艺等)
   4、濒危稀缺药用动植物人工繁育技术及代用品开发和生产, 先进农业技术在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中的应用,中药有效成 份的提取、纯化、质量控制新技术开发和应用,中药现代剂型的 工艺技术、生产过程控制技术和装备的开发与应用,中药饮片创 新技术开发和应用,中成药二次开发和生产
5、民族药物开发和生产
   6、新型医用诊断医疗仪器设备、微创外科和介入治疗装备及 器械、医疗急救及移动式医疗装备、康复工程技术装置、家用医 疗器械、新型计划生育器具(第三代宫内节育器)、新型医用材料、 人工器官及关键元器件的开发和生产,数字化医学影像产品及医 疗信息技术的开发与应用
7、实验动物标准化养殖及动物实验服务
8、基本药物质量和生产技术水平提升及降低成本
十四、机械
   1、三轴以上联动的高速、精密数控机床及配套数控系统、伺 服电机及驱动装置、功能部件、刀具、量具、量仪及高档磨具磨 料
   2、大型发电机组、大型石油化工装置、大型冶金成套设备等 重大技术装备用分散型控制系统(DCS),现场总线控制系统(FCS), 新能源发电控制系统
3、输入输出点数 512 个以上的可编程控制系统(PLC)
   4、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工业自动检测仪表与传感器,原 位在线成份分析仪器,具有无线通信功能的低功耗智能传感器, 电磁兼容检测设备,智能电网用智能电表(具有发送和接收信号、 自诊断、数据处理功能),光纤传感器
   5、用于辐射、有毒、可燃、易爆、重金属、二恶英等检测分 析的仪器仪表,水质、烟气、空气检测仪器,药品检验用质量数 大于 1000 原子质量单位(amu)的质谱仪,色质联用仪以及相关 的自动取样系统和样品处理系统
   6、科学研究用测量精度达到微米以上的多维几何尺寸测量仪 器,自动化、智能化、多功能材料力学性能测试仪器,工业 CT、 三维超声波探伤仪等无损检测设备,用于纳米观察测量的分辨率 高于 3.0 纳米的电子显微镜
   7、城市智能视觉监控、视频分析、视频辅助刑事侦察技术设

   8、矿井灾害(瓦斯、煤尘、矿井水、火、围岩等)监测仪器 仪表和系统
   9、综合气象观测仪器装备(地面、高空、海洋气象观测仪器 装备及耗材,专业气象观测、大气成分观测仪器装备及耗材,气象雷达等)、移动应急气象观测系统、移动应急气象指挥系统、气 象计量检定设备、气象维修维护设备、气象观测仪器装备运行监 控系统
10、水文数据采集仪器及设备、水文仪器计量检定设备
11、地震、地质灾害观测仪器仪表
12、海洋观测、探测、监测技术系统及仪器设备
   13、数字多功能一体化办公设备(复印、打印、传真、扫描)、 数字照相机、数字电影放映机等现代文化办公设备
14、时速 200 公里以上动车组轴承,轴重大于 30 吨重载铁路 货车轴承,使用寿命 200 万公里以上的新型城市轨道交通轴承, 使用寿命 25 万公里以上汽车轮毂轴承单元,耐高温(400℃以上) 汽车涡轮、机械增压器轴承,P4、P2 级数控机床轴承,2 兆瓦(MW) 及以上风电机组用各类精密轴承,使用寿命大于 5000 小时盾构机 等大型施工机械轴承,P5 级、P4 级高速精密冶金轧机轴承,飞机 及发动机轴承,医疗 CT 机轴承,以及上述轴承零件
15、单机容量 80 万千瓦及以上混流式水力发电设备(水轮机、 发电机及调速器、励磁等附属设备),单机容量 35 万千瓦及以上 抽水蓄能、5 万千瓦及以上贯流式和 10 万千瓦及以上冲击式水力 发电设备及其关键配套辅机
   16、60 万千瓦及以上超临界、超超临界火电机组用发电机保 护断路器、泵、阀等关键配套辅机、部件
   17、60 万千瓦及以上超临界参数循环流化床锅炉
18、燃气轮机高温部件及控制系统
   19、60 万千瓦及以上发电设备用转子(锻造、焊接)、转轮、 叶片、泵、阀、主轴护套等关键铸锻件
20、耐高低温、耐腐蚀、耐磨损精密铸锻件
   21、500 千伏(kV)及以上超高压、特高压交直流输电设备及 关键部件:变压器(出线装置、套管、调压开关),开关设备(灭 弧装置、液压操作机构、大型盆式绝缘子),高强度支柱绝缘子和 空心绝缘子,悬式复合绝缘子,绝缘成型件,特高压避雷器、直 流避雷器,电控、光控晶闸管,换流阀(平波电抗器、水冷设备), 控制和保护设备,直流场成套设备等
   22、高压真空元件及开关设备,智能化中压开关元件及成套 设备,使用环保型中压气体的绝缘开关柜,智能型(可通信)低 压电器,非晶合金、卷铁芯等节能配电变压器
   23、二代改进型、三代核电设备及关键部件;2.5 兆瓦以上风 电设备整机及 2.0 兆瓦以上风电设备控制系统、变流器等关键零 部件;各类晶体硅和薄膜太阳能光伏电池生产设备;海洋能(潮 汐、海浪、洋流)发电设备
   24、直接利用高炉铁液生产铸铁件的短流程熔化工艺与装备; 粘土砂静压造型主机;外热送风水冷长炉龄大吨位(15 吨/小时以 上)冲天炉;大型压铸机(合模力 3500 吨以上);差压铸造机; 自动浇注机;铸造专用机器人的制造与应用
25、树脂砂、铸造粘土砂等干(热)法再生回用技术应用
   26、高速精密压力机(180~2500 千牛,2000~750 次/分钟)、 黑色金属液压挤压机(150 毫米/秒以上)、轻合金液压挤压机(10 毫米/秒以下)、高速精密剪切机(2000 千牛以上,70~80 次/分, 断面斜度 1.5O以下)、内高压成形机(10000 千牛以上)、大型折弯 机(60000 千牛以上)、数字化钣金加工中心(柔性制造中心/柔性 制造系统)、高速强力旋压机(径向旋压力/每轮:1000 千牛,轴 向旋压力/每轮:800 千牛,主轴转矩:240 千牛? 米,主轴最高 转速:95 转/分钟)、数控多工位冲压机、大公称压力冷/温锻压力 机(有效公称力行程 25 毫米以上,公称力 10000 千牛以上)、4 工位以上自动温/热锻造压力机(公称力 16000 千牛以上)
   27、乙烯裂解三机,40 万吨级(聚丙烯等)挤压造粒机组, 50 万吨级合成气、氨、氧压缩机等关键设备
   28、大型风力发电密封件(使用寿命 7 年以上,工作温度-45 ℃~100℃);核电站主泵机械密封(适用压力≥17 兆帕,工作温 度 26.7℃~73.9℃);盾构机主轴承密封(使用寿命 5000 小时); 轿车动力总成系统以及传动系统旋转密封;石油钻井、测井设备 密封(适用压力≥105 兆帕);液压支架密封件;高 PV 值旋转动密 封件;超大直径(≥2 米)机械密封;航天用密封件(工作温度-54 ℃~275℃,线速度≥150 米/秒);高压液压元件密封件(适用压 力≥31.5 兆帕);高精密液压铸件(流道尺寸精度≤0.25 毫米, 疲劳性能测试≥200 万次)
   29、高性能无石棉密封材料(耐热温度 500℃,抗拉强度≥20兆帕);高性能碳石墨密封材料(耐热温度 350℃,抗压强度≥270 兆帕);高性能无压烧结碳化硅材料(弯曲强度≥200 兆帕,热导 率≥130 瓦/米? 开尔文(w/m? K))
   30、智能焊接设备,激光焊接和切割、电子束焊接等高能束 流焊割设备,搅拌摩擦、复合热源等焊接设备,数字化、大容量 逆变焊接电源
   31、大型(下底板半周长度冲压模>2500 毫米,下底板半周长 度型腔模>1400 毫米)、精密(冲压模精度≤0.02 毫米,型腔模精 度≤0.05 毫米)模具
   32、大型(装炉量 1 吨以上)多功能可控气氛热处理设备、 程控化学热处理设备、程控多功能真空热处理设备及装炉量 500 公斤以上真空热处理设备、全纤维炉衬热处理加热炉
   33、高强度(12.9 级以上)、异形及钛合金紧固件,航空、航 天、发动机等用弹簧,微型精密传动联结件(离合器),大型轧机 联结轴;新型粉末冶金零件:高密度(≥7.0 克/立方厘米)、高精 度、形状复杂结构件;高速列车、飞机摩擦装置;含油轴承;动 车组用齿轮变速箱,船用可变桨齿轮传动系统、2.0 兆瓦以上风电 用变速箱、冶金矿山机械用变速箱;汽车动力总成、工程机械、 大型农机用链条
34、海水淡化设备
35、机器人及工业机器人成套系统
36、500 万吨/年及以上矿井、薄煤层综合采掘设备,1000 万吨级/年及以上大型露天矿关键装备
   37、直径 1200 毫米及以上的天然气输气管线配套压缩机、燃 气轮机、阀门等关键设备;单线 260 万吨/年及以上天然气液化配 套的压缩机及驱动机械、低温设备等;大型输油管线配套的 3000 立方米/小时及以上的输油泵等关键设备
   38、单张纸多色胶印机(幅宽≥750 毫米,印刷速度:单面多 色≥16000 张/小时,双面多色≥13000 张/小时);商业卷筒纸胶 印机(幅宽≥787 毫米,印刷速度≥7 米/秒,套印精度≤0.1 毫米); 报纸卷筒纸胶印机(印刷速度:单纸路单幅机≥75000 张/小时, 双纸路双幅机≥150000 张/小时,套印精度≤0.1 毫米);多色宽 幅柔性版印刷机(印刷宽度≥1300 毫米,印刷速度≥350 米/分); 机组式柔性版印刷机(印刷速度≥150 米/分);环保多色卷筒料凹 版印刷机(印刷速度≥300 米/分,套印精度≤0.1 毫米);喷墨数 字印刷机(出版用:印刷速度≥150 米/分,分辨率≥600 dpi;包 装用:印刷速度≥30 米/分,分辨率≥1000 dpi;可变数据用:印 刷速度≥100 米/分,分辨率≥300 dpi);CTP 直接制版机(成像 速度≥15 张/小时,版材幅宽≥750 毫米,重复精度 0.025 毫米, 分辨率 3000 dpi);无轴数控平压平烫印机(烫印速度≥10000 张 /小时,加工精度 0.05 毫米)
   39、100 马力以上、配备有动力换挡变速箱或全同步器换档变 速箱、总线控制系统、安全驾驶室、动力输出轴有2个以上转速、 液压输出点不少于3组的两轮或四轮驱动的轮式拖拉机、履带式拖拉机
   40、100 马力以上拖拉机配套农机具:保护性耕作所需要的深 松机、联合整地机和整地播种联合作业机等,常规农业作业所需 要的单体幅宽≥40 厘米的铧式犁、圆盘耙、谷物条播机、中耕作 物精密播种机、中耕机、免耕播种机、大型喷雾(喷粉)机等
   41、100 马力以上拖拉机关键零部件:动力换挡变速箱,轮式 拖拉机用带差速锁的前驱动桥,离合器,液压泵、液压油缸、各 种阀及液压输出阀等封闭式液压系统,闭心变量、负载传感的电 控液压提升器,电控系统,轮辋及辐板,液压转向机构等
   42、农作物移栽机械:乘坐式盘土机动高速水稻插秧机(每 分钟插次 350 次以上,每穴 3~5 株,适应行距 20~30 厘米,株 距可调,适应株距 12~22 厘米);盘土式机动水稻摆秧机(乘坐 式或手扶式,适应行距为 20~30 厘米,株距可调,适应株距为 12~ 22 厘米)等
   43、配套动力 50 马力以上的棉田中耕型拖拉机、果园用高地 隙拖拉机(最低离地高度 40 厘米以上)
   44、牧草收获机械:自走式牧草收割机、指盘式牧草搂草机、 牧草捡拾压捆机等
   45、农业收获机械:自走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喂入量 6 千克 /秒以上);自走式半喂入水稻联合收割机(4行以上,配套发动 机44 千瓦以上);自走式玉米联合收割机(3~6 行,摘穗型,带 有剥皮装置,以及茎秆粉碎还田装置或茎秆切碎收集装置);自走式大麦、草苜蓿、玉米、高粱等青贮饲料收获机(配套动力 147 千瓦以上,茎干切碎长度 10~60 毫米,带有去石去铁安全装置); 棉花采摘机(3 行以上,自走式或拖拉机背负式,摘花装置为机械 式或气力式,适应棉株高度 35~160 厘米,装有籽棉集装箱和自 动卸棉装置);马铃薯收获机(自走式或拖拉机牵引式,2 行以上, 行距可调,带有去土装置和收集装置,最大挖掘深度 35 厘米); 甘蔗收获机(自走式或拖拉机背负式,配套功率 58 千瓦以上,宿 根破碎率≤18%,损失率≤7%);残膜回收与茎杆粉碎联合作业机
   46、节水灌溉设备:各种大中型喷灌机、各种类型微滴灌设 备等;抗洪排涝设备(排水量 1500 立方米/小时以上,扬程 5~20 米,功率 1500 千瓦以上,效率 60%以上,可移动)
   47、沼气发生设备:沼气发酵及储气一体化(储气容积 300~ 2000 立方米系列产品)、沼液抽渣设备(抽吸量 1 立方米/分钟以 上)等
   48、大型施工机械:30 吨以上液压挖掘机、6 米及以上全断 面掘进机、320 马力及以上履带推土机、6 吨及以上装载机、600 吨及以上架桥设备(含架桥机、运梁车、提梁机)、400 吨及以上 履带起重机、100 吨及以上全地面起重机、钻孔 100 毫米以上凿岩 台车、400 千瓦及以上砼冷热再生设备、1 米宽及以上铣刨机;关 键零部件:动力换挡变速箱、湿式驱动桥、回转支承、液力变矩 器、为电动叉车配套的电机、电控、压力 25 兆帕以上液压马达、 泵、控制阀
49、自动化物流系统装备、信息系统
   50、非道路移动机械用高可靠性、低排放、低能耗的内燃机: 寿命指标(重型 8000~12000 小时,中型 5000~7000 小时,轻型 3000~4000 小时)、排放指标(符合欧ⅢA、欧ⅢB 排放指标要求); 影响非道路移动机械用内燃机动力性、经济性、环保性的燃油系 统、增压系统、排气后处理系统(均包括电子控制系统)
   51、制冷空调设备及关键零部件:热泵、复合热源(空气源 与太阳能)热泵热水机、二级能效及以上制冷空调压缩机、微通 道和降膜换热技术与设备、电子膨胀阀和两相流喷射器;使用环 保制冷剂(ODP 为 0、GWP 值较低)的制冷空调压缩机
   52、12000 米及以上深井钻机、极地钻机、高位移性深井沙漠 钻机、沼泽难进入区域用钻机、海洋钻机、车装钻机、特种钻井 工艺用钻机等钻机成套设备
53、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集中处理设备
   54、大型高效二板注塑机(合模力 1000 吨以上)、全电动塑 料注射成型机(注射量 1000 克以下)、节能型塑料橡胶注射成型 机(能耗 0.4 千瓦时/千克以下)、高速节能塑料挤出机组(生产 能力:30~3000 公斤/小时,能耗 0.35 千瓦时/千克以下)、微孔 发泡塑料注射成型机(合模力:60~1000 吨,注射量:30~5000 克,能耗 0.4 千瓦时/千克以下)、大型双螺杆挤出造粒机组(生 产能力:30~60 万吨/年)、大型对位芳纶反应挤出机组(生产能 力 1.4 万吨/年以上)、碳纤维预浸胶机组(生产能力 60 万米/年以上;幅宽 1.2 米以上)
55、涂装用纳米过滤和反向渗透纯水装备
   56、安全饮水设备:组合式一体化净水器(处理量 100~2500 吨/小时)
   57、大气污染治理装备:300 兆瓦以上燃煤电站烟气 SCR 脱硝 技术装备(脱氮效率 90%以上,催化剂使用寿命 16000 小时以上); 钢铁烧结烟气循环流化床干法脱硫除尘成套装备(钙硫比:1.2~
1.3);1000 兆瓦超超临界机组配套电除尘技术装备;电袋复合除 尘技术装备(烟尘排放浓度<30 毫克/立方米);1000 兆瓦超超临 界以上机组脱硫氧化多级离心鼓风机(风量≥450 立方米/分钟、 升压≥14000 毫米水柱);等离子体废气净化机(废气去除率>95%)
   58、污水防治技术设备:20 万吨/日城市污水处理成套装备(除 磷脱氮);污泥干燥焚烧技术装备(减渣量 90%以上);浸没式膜生 物反应器(COD 去除率 90%以上);陶瓷真空过滤机(真空度:0.09~
0.098 兆帕,孔隙:0.2 微米~20 微米);中小城镇一体化污水处理 成套技术装备;超生耦合法和生物膜法处理高浓度有机废水技术 装备
   59、固体废物防治技术设备:生活垃圾清洁焚烧技术装备(助 燃煤量 20%以下);厨余垃圾集中无害化处理技术装备(利用率 95% 以上);垃圾填埋渗滤液和臭气处理技术装备(处理量 50 吨/天以 上);生活垃圾自动化分选技术装备(分选率 80%以上);建筑垃 圾处理和再利用工艺技术装备(处理量 100 吨/小时以上);工业危险废弃物处置处理技术装备(处理率 90%以上);油田钻井废弃 物处理处置技术与成套装备(减容 50%以上,处理率 70%以上); 医疗废物清洁焚烧、高温蒸煮无害化处理技术装备(处理量 150 千克/小时以上,燃烧效率 70%以上)
60、土壤修复技术装备
十五、城市轨道交通装备
1、城市轨道交通减震、降噪技术应用
2、自动售检票系统(AFC),车门、站台屏蔽门、车钩系统
3、城市轨道交通火灾报警和自动灭火系统
4、数字轨道电路及以无线通信为基础的信号系统[含自动列 车监控系统(ATS)、列车自动保护装置(ATP)、自动列车运行装 置(ATO)]
5、直流高速开关、真空断路器(GIS)供电系统成套设备关 键部件
6、轨道车辆交流牵引传动系统、制动系统及核心元器件(含 IGCT、IGBT 元器件)
7、城轨列车网络控制系统及运行控制系统
8、车体、转向架、齿轮箱及车内装饰材料轻量化应用 9、城轨列车再生制动吸收装置
十六、汽车
   1、汽车关键零部件:汽油机增压器、电涡流缓速器、轮胎气 压监测系统(TPMS)、随动前照灯系统、LED 前照灯、数字化仪表、电控系统执行机构用电磁阀、低地板大型客车专用车桥、空气悬 架、吸能式转向系统、大中型客车变频空调、高强度钢车轮、载 重车后盘式制动器
2、双离合器变速器(DCT)、电控机械变速器(AMT)
   3、轻量化材料应用:高强度钢、铝镁合金、复合塑料、粉末 冶金、高强度复合纤维等;先进成形技术应用:激光拼焊板的扩 大应用、内高压成形、超高强度钢板热成形、柔性滚压成形等; 环保材料应用:水性涂料、无铅焊料等
   4、高效柴油发动机(3L 以下升功率≥50 kW/L,3L 以上升功 率≥40 kW/L);后处理系统(包括颗粒捕捉器、氧化型催化器、 还原型催化器);电控直列式喷油泵、电控高压共轨喷射系统、电 控高压单体泵以及喷油器、喷油嘴
   5、高效汽油发动机(自然吸气汽油机升功率≥60kW/L,涡轮 增压汽油机升功率≥70kW/L)
   6、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能量型动力电池组(能量密度≥ 110Wh/kg ,循环寿命 ≥ 2000 次 ) ,电池正极材料 (比容量 ≥ 150mAh/g,循环寿命 2000 次不低于初始放电容量的 80%),电池 隔膜(厚度 15~40μm,孔隙率 40%~60%);电池管理系统,电机 管理系统,电动汽车电控集成;电动汽车驱动电机(峰值功率密 度≥2.5kW/kg,高效区:65%工作区效率≥80%),车用 DC/DC(输 入电压 100V~400V),大功率电子器件(IGBT,电压等级≥600V, 电流≥300A);插电式混合动力机电耦合驱动系统
7、车载充电机、非车载充电设备
8、电动空调、电制动、电动转向;怠速起停系统
   9、汽车电子控制系统:发动机控制系统(ECU)、变速箱控制 系统(TCU)、制动防抱死系统(ABS)、牵引力控制(ASR)、电子 稳定控制(ESP)、网络总线控制、车载故障诊断仪(OBD)、电控 智能悬架、电子驻车系统、自动避撞系统、电子油门等
10、汽车产品开发、试验、检测设备及设施建设
十七、船舶
   1、散货船、油船、集装箱船适应绿色、环保、安全要求的优 化升级,以及满足国际造船新规范、新标准的船型开发建造
2、10 万立方米以上液化天然气船、1.5 万立方米以上液化石 油气船、万箱以上集装箱船、5000 车位及以上汽车运输船、豪华 客滚船、IMO Ⅱ型以上化学品船、豪华邮轮等高技术、高附加值 船舶
   3、大型远洋捕捞加工渔船、1 万立方米以上耙吸式挖泥船、 火车渡轮、科学考察船、破冰船、海洋调查船、海洋监管船等特 种船舶及其专用设备
   4、小水线面双体船、水翼船、地效应船、气垫船、穿浪船等 高性能船舶
   5、120 米及以上水深自升式钻井平台、1500 米及以上深钻井 船、1500 米及以上水深半潜式钻井平台等主流海洋移动钻井平台 (船舶);15 万吨及以上浮式生产储卸装置(FPSO)、1500 米水深半潜式生产平台、立柱式生产平台(SPAR)、张力腿平台(TLP)、 LNG-FPSO、边际油田型浮式生产储油装置等浮式生产系统;万马 力水级深水三用工作船、1500 米水深大型起重铺管船、1500 米水 深工程勘察船、高性能物探船、5 万吨及以上半潜运输船、海上风 车安装船等海洋工程作业船和辅助船
   6、动力定位系统、FPSO 单点系泊系统、大型海洋平台电站集 成系统、主动力及传动系统、钻井平台升降系统、采油系统等通 用和专用海洋工程配套设备
7、豪华游艇开发制造及配套产业
   8、智能环保型船用中低速柴油机及其关键零部件、大型甲板 机械、船用锅炉、油水分离机、海水淡化装置、压载水处理系统、 船舶使用岸电技术及设备、液化天然气船用双燃料发动机、吊舱 推进器、大型高效喷水推进装置、大功率中高压发电机、船舶通 讯导航及自动化系统等关键船用配套设备
9、水下潜器、机器人及探测观测设备
   10、精度管理控制、数字化造船、单元组装、预舾装和模块 化、先进涂装、高效焊接技术应用
11、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海洋工程装备的修理与改装
十八、航空航天
1、干线、支线、通用飞机及零部件开发制造
2、航空发动机开发制造
3、机载设备、任务设备、空管设备和地面保障设备系统开发制造
4、直升机总体、旋翼系统、传动系统开发制造
5、航空航天用新型材料开发生产
6、航空航天用燃气轮机制造
7、卫星、运载火箭及零部件制造
8、航空、航天技术应用及系统软硬件产品、终端产品开发生产
9、航空器地面模拟训练系统开发制造
10、航空器地面维修、维护、检测设备开发制造
11、卫星地面和应用系统建设及设备制造
12、航空器专用应急救援装备开发与应用
13、航空器、设备及零件维修
14、先进卫星载荷研制及生产
十九、轻工
1、单条化学木浆 30 万吨/年及以上、化学机械木浆 10 万吨/ 年及以上、化学竹浆 10 万吨/年及以上的林纸一体化生产线及相 应配套的纸及纸板生产线(新闻纸、铜版纸除外)建设;采用清 洁生产工艺、以非木纤维为原料、单条 10 万吨/年及以上的纸浆 生产线建设
2、先进制浆、造纸设备开发与制造
3、无元素氯(ECF)和全无氯(TCF)化学纸浆漂白工艺开发 及应用
4、非金属制品精密模具设计、制造
5、生物可降解塑料及其系列产品开发、生产与应用
6、农用塑料节水器材和长寿命(三年及以上)功能性农用薄 膜的开发、生产
7、新型塑料建材(高气密性节能塑料窗、大口径排水排污管 道、抗冲击改性聚氯乙烯管、地源热泵系统用聚乙烯管、非开挖 用塑料管材、复合塑料管材、塑料检查井);防渗土工膜;塑木复 合材料和分子量≥200 万的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管材及板材生产
8、动态塑化和塑料拉伸流变塑化的技术应用及装备制造;应 用电磁感应加热和伺服驱动系统的塑料加工装备 9、应用于工业、医学、电子、航空航天等领域的特种陶瓷生 产及技术、装备开发;陶瓷清洁生产及综合利用技术开发
10、高效节能缝制机械(采用嵌入式数字控制、无油或微油 润滑等先进技术)及关键零部件开发制造
11、用于制笔、钟表等行业的多工位组合机床研发与制造
12、高新、数字印刷技术及高清晰度制版系统开发与应用
13、少数民族特需用品制造
14、真空镀铝、喷镀氧化硅、聚乙烯醇(PVA)涂布型薄膜、 功能性聚酯(PET)薄膜、定向聚苯乙烯(OPS)薄膜及纸塑基多 层共挤或复合等新型包装材料
15、二色及二色以上金属板印刷、配套光固化(UV)、薄板覆 膜和高速食品饮料罐加工及配套设备制造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