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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庆市让胡路区龙凤区红岗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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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庆市让胡路区龙凤区红岗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的通知

黑龙江省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庆市让胡路区龙凤区红岗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的通知
庆政办发〔2005〕56号

2005-11-22
各县、区人民政府: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大庆市让胡路区龙凤区红岗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七月八日


        大庆市让胡路区龙凤区红岗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切实解决城市农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3号)、《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通知》(黑卫基妇发〔2005〕188号)和市政府2005年第7次市长办公会议的有关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常见病、多发病及重大疾病住院社会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第三条 让胡路区、龙凤区和红岗区行政区域内在册的、具有农业户口的农村居民、中学毕业由农业户口转为城镇户口尚未参加工作的居民、父母为农业户口而本人为城镇户口的新生儿童,均可按本办法参加城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本办法的适用范围不包括已经参加各种形式社会医疗保险的各类人员。
  第四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行以户为单位农民自愿参加的参保方式。
  第五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
  第六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初期,根据农民个人经济承受能力的现状及差异以及区政府的财政承受能力,设立两种参保形式。两种参保形式农民个人的年缴费水平和市、区两级财政为每名参保农民的补助资金额度分别为:12元、17元、5元和24元、17元、27元。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制度的实际运行情况,不断调整筹资水平,逐步提高农民的医疗保障水平。
  第七条 农民选择年缴费12元标准的参保形式,个人缴费中10元用于建立家庭账户,剩余2元与市、区两级财政补助资金的22元共同建立统筹基金。农民选择年缴费24元标准的参保形式,个人缴费中20元用于建立家庭账户,剩余4元与市、区两级财政补助资金的44元共同建立统筹基金。
家庭账户资金归农户所有,主要用于支付家庭成员的门诊医疗费用,结余资金按当年银行活期利率计息并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
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农民患规定病种住院治疗时住院医疗费用的定额补助,各病种具体的补助标准详见附件1。
  第八条 鼓励有条件的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本乡、村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给予一定额度的资金扶持,以进一步提高农民的医疗保障水平,减轻其经济负担,但不允许摊派。
  第九条 乡村企业具有农业户口职工的合作医疗保障费可由企业出资统一缴纳。乡村企业为其职工缴纳的合作医疗保障费在税前列支。
  第十条 农村特困户、五保户、独生子女贫困户和农村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出资确有困难的,可适当减免个人应缴费用,减免费用由区政府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中支付。
  第十一条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户,其个人缴费由村民委员会负责收缴,于制度启动前1个月内或以后每年度的12月1日至12月31日,一次性缴至辖区的医疗保险分局。未按时、足额缴纳合作医疗保障费的农户,视为自动放弃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资格。
  第十二条 市、区两级财政按照确定的补助额度,将此项费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于制度启动前一个月内或以后每年一季度前一次性将补助费用划入市财政局医疗保险基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户。
  第十三条 为提高互助共济和共同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让胡路区、龙凤区和红岗区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行市级统筹。
  第十四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基金实行单独筹资、单独管理、封闭运行。并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管理和运行,做到设立专户,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
  第十五条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是让胡路区、龙凤区和红岗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统一管理。
  第十六条 市医疗保险局是让胡路区、龙凤区和红岗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经办机构,负责合作医疗保障费的收缴、基金的管理与运营,医疗费用的结算与核销,家庭账户管理及对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参保人员与合作医疗有关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接受市财政、审计、劳动保障、监察等部门对基金管理和使用全过程的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属地管理。农户参保需到户口所在地辖区的医疗保险分局办理参保手续。办理参保手续时,需提供户主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和所有家庭成员的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各2张,并填写参加合作医疗登记表。
  第十八条 符合参保条件自愿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户,需在制度正式启动前一个月内或每年12月5日前到户口所在地辖区的医疗保险分局办理参保手续。
  第十九条 农户参加合作医疗后,遵循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缴费水平与享受待遇水平相挂钩的原则,其合作医疗保障水平视其缴费水平确定。
  第二十条 农户参加合作医疗后,农民就医由合作医疗保障基金支付医疗费用时的基本医疗用药范围、诊疗项目、服务设施范围均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一致。
  第二十一条 农户参保并缴纳合作医疗保障费后,于缴费后的第二个月开始享受合作医疗保障待遇,参保前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第二十二条 农户参加合作医疗后,农民必须持《合作医疗就诊卡》到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以下简称"两定"机构)就医购药。在村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采用手工记账方式结算。在其它"两定"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先由参保农民个人垫付,然后将医疗费用收据交村级定点医疗机构登记,由村定点医疗机构按月到区医疗保险分局核销。在乡镇卫生院、区医院及市内各定点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农民只需按政策规定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的医疗费用。
  第二十三条 农民发生的门诊记账医疗费用和住院补助医疗费用,由市医疗保险局在审核确认的前提下,按月向定点医疗机构结算费用。
  第二十四条 农户不按时、足额缴纳合作医疗保障费的,不再享受合作医疗待遇。延迟缴费6个月的按退保处理。退保后,家庭账户的结余资金退还农户。
  第二十五条 市、区两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管理。对因管理不善及违反政策规定造成基金损失的单位或工作人员,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和行政处分。对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5年8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盗窃、贪污粮食数额如何计算问题的意见

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盗窃、贪污粮食数额如何计算问题的意见
1991年7月27日,最高检/最高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检察院、军事法院:
根据粮食价格和粮食市场情况的变化,为了严肃处理盗窃、贪污粮食的犯罪案件,对如何计算盗窃、贪污粮食数额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认定盗窃、贪污粮食的数额,应当根据粮食的品种、质量和数量,折价计算。
二、折价计算盗窃、贪污粮食的数额,应当以作案时当地国家粮食部门该品种、质量粮食的议销价格计算。议销价格难以确定的,可委托当地国家粮食部门估价。
三、本意见发布后办理的案件,按本意见办理。本意见发布前已按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处理过的案件,不再变动。


关于全自动碘盐小包装机等产品进口管理问题的通知

国家经贸委 海关总署


关于全自动碘盐小包装机等产品进口管理问题的通知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海关总署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经贸委(经委、计经委),各地区、各部门机电产品进口办公室,广东海关分署、各直属海关:
经国务院批准,对进口全自动碘盐小包装机等4种生产设备经国际招标后实行暂定税率。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口上述实行暂定税率的生产设备,由国家批准的招标机构通过国际公开性招标采购。
二、进口单位凭招标机构的中标通知书和主管地区或部门机电产品进口办公室的转报文件,到国家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办理进口手续。
三、海关凭国家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开具的《机电产品进口证明》验放,并按照暂定税率计征关税。
四、以上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1997年实行招标的生产设备暂定税率表
附件:1997年实行招标的生产设备暂定税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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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税则号列 | 商 品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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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84223090|0.5-1.0kg全自动碘盐小包装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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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84223090|0.5kg纸盒包装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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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84798990|中空玻璃生产线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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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84798990|夹层玻璃生产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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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规格及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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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重量:0.5kg/包及1.0kg/包,包装速度:0.5kg/ |
|包≥60包/分,1.0公斤/包≥55包/分;秤量精度≤ |
|1%;适用性:PE单膜及PE+OPP复合膜包材用, |
|膜厚≥50μ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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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规格:0.5,1.0公斤/盒;包装速度≥150盒/分; |
| |
|秤量精度≤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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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玻璃最大规格:2700×3500mm,加工玻璃厚度: |
| |
|12~60mm;用于生产建筑物,交通用中空玻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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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层玻璃最大规格:2500~5000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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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1月10日